投稿指南
一、来稿必须是作者独立取得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来稿的文字复制比(相似度或重复率)必须低于用稿标准,引用部分文字的要在参考文献中注明;署名和作者单位无误,未曾以任何形式用任何文种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未一稿多投。 二、来稿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之外,不侵犯任何版权或损害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如果20天后未收到本刊的录用通知,可自行处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来稿经审阅通过,编辑部会将修改意见反馈给您,您应在收到通知7天内提交修改稿。作者享有引用和复制该文的权利及著作权法的其它权利。 四、一般来说,4500字(电脑WORD统计,图表另计)以下的文章,不能说清问题,很难保证学术质量,本刊恕不受理。 五、论文格式及要素:标题、作者、工作单位全称(院系处室)、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遵从国家标准:GB\T7714-2005,点击查看参考文献格式示例)、作者简介(100字内)、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编、电话、电子信箱)。 六、处理流程:(1) 通过电子邮件将稿件发到我刊唯一投稿信箱(2)我刊初审周期为2-3个工作日,请在投稿3天后查看您的邮箱,收阅我们的审稿回复或用稿通知;若30天内没有收到我们的回复,稿件可自行处理。(3)按用稿通知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稿件将进入出版程序。(4) 杂志出刊后,我们会按照您提供的地址免费奉寄样刊。 七、凡向文教资料杂志社投稿者均被视为接受如下声明:(1)稿件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属原创作品(包括翻译),杜绝抄袭行为,严禁学术腐败现象,严格学术不端检测,如发现系抄袭作品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本刊不承担任何民事连带责任。(2)本刊发表的所有文章,除另有说明外,只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刊观点。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和争议本刊不受任何牵连。(3)本刊拥有自主编辑权,但仅限于不违背作者原意的技术性调整。如必须进行重大改动的,编辑部有义务告知作者,或由作者授权编辑修改,或提出意见由作者自己修改。(4)作品在《文教资料》发表后,作者同意其电子版同时发布在文教资料杂志社官方网上。(5)作者同意将其拥有的对其论文的汇编权、翻译权、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网络传播权、发行权等权利在世界范围内无限期转让给《文教资料》杂志社。本刊在与国内外文献数据库或检索系统进行交流合作时,不再征询作者意见,并且不再支付稿酬。 九、特别欢迎用电子文档投稿,或邮寄编辑部,勿邮寄私人,以免延误稿件处理时间。

《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出台 厘清压实

来源:生态毒理学报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02-24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来源:天津日报 近日,天津市出台《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构建了内容完善、边界清晰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对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部

来源:天津日报

近日,天津市出台《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构建了内容完善、边界清晰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对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责任,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具有重要意义。针对该责任清单出台的相关情况,2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进行了政策解读。

据悉,此次出台的《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把区级和街道乡镇党委政府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等各方面责任梳理清楚、明确到位,地方党委、政府和其相关部门清楚明白自己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责任和担当。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苗加兴介绍,《责任清单》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实地方党委政府职责,将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进一步细化,并将区级及街道(乡镇)党委政府和市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纳入。在责任主体方面,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按照“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责任清单》全面梳理甄别地方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相关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了9类50个主体的责任,包括:市纪委监委机关、6个市委有关部委、2个市人大部门、30个市政府部门、5个中央驻津单位、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以及区级、街道(乡镇)党委和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责任清单》涉及责任事项247条,对标近年来生态环境领域的重大方针政策和最新工作要求,再次明确了各部门(单位)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应当履行的基本职责,对相关工作的组织、监督、执法方面事权规范固化,逐条列出,实现“应纳尽纳”。《责任清单》聚焦污染防治攻坚、生态保护修复、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环保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分工明确、操作性强,有效避免了责任多头、责任真空、责任模糊等现象。

《责任清单》分块明确责任,明确了市纪委监委机关监督执纪问责责任,市委有关部门履行指导监督责任,人大有关部门履行立法和监督责任,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中央驻津单位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管理责任,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履行司法责任等。

同时,《责任清单》还突出行业监管重点,明确各相关部门在工业污染防治、农业污染防治、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资源环境保护、机动车船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等方面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有效推动各部门将生态环保责任与主责有机结合,构建合作共治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

据了解,《责任清单》从负责落实生态保护目标任务、执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优化产业结构、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等15方面进一步细化了区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从履行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落实区级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宣传教育和科普活动、负责本辖区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等4个方面细化了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记者 曲晴)

文章来源:《生态毒理学报》 网址: http://www.stdlxbzz.cn/zonghexinwen/2021/0224/547.html



上一篇:最高检: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8.5亿余元
下一篇:中新天津生态城继续贡献海绵城市建设“智慧”

生态毒理学报投稿 | 生态毒理学报编辑部| 生态毒理学报版面费 | 生态毒理学报论文发表 | 生态毒理学报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生态毒理学报》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